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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和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村村通工程实施动员培训会,抽调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好工程施工。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抓好落实。

  (三)统一标准,严格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组织发动、统一专业安装队伍、统一安装标准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组织施工,每县(市)、区要按标准建立50个以上的示范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督导,严格验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工程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工程完工后,市政府将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市。

  (五)创新机制,保障运行。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成立市编播控制管理中心,组成专门采、编、播及设备维护等管理人员和运行机构,对节目编播进行统一管理。搞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编播人员业务素质。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村村通工程服务平台保持长期良好运行。

  石家庄市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强化农业技术普及推广,建立一支科技文化素质高、吸纳新技术能力强的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促进农业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制定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2年6月底前,在全市18个农村县(市)、区所有行政村,每村设置一名村级农业技术员。

  二、村级农业技术员主要职责

  村级技术员实行“三员合一”,即一名村级农业技术员要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及农业投入品监督和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服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大力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带领村民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为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做贡献。

  (二)积极协助县、乡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三)负责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投入品监督工作。

  (四)积极参与县(市)、区,乡(镇)种养加各行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活动,引导本村种养业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组建村级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科技成果试验、示范和推广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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