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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和村级农业技术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阶段:2012年6月底之前,完成全市18个农业县(市)、区,3500个行政村的建设任务,确保通响率在90%以上。

  第二阶段:2012年底前,完成剩余边远山区部分行政村的建设任务,实现石家庄区域全覆盖。

  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员与平台管理制度,及时总结提高平台整体管理和维护的运营机制,确保平台长期、有效、良好运行。

  四、责任分工

  根据工程建设和运行需要,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实施分别由市、县、乡、村四级分工负责:

  1.市级: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农业局、市统筹办、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农科院、市联通公司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全力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工程整体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确定选择技术路线,负责组织所有设备及其附件的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并负责分发至各县(市)、区。

  (3)负责对各县(市)、区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4)成立播控中心,明确专人负责,组建专业队伍,创新运营机制,具体负责技术路线、技术组装、工程设备选型、组织设备安装、设备日常维护和播放节目的采编播以及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播控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县级:在县政府领导下,各县(市)、区农业(农牧)局负责本辖区该工程的组织实施,落实所辖乡、村按要求标准安装设备,完成村级农业技术(信息)员的选聘。根据本县(市)、区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农民需要,收集提供适合当地需求的农业科技信息,及时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3.乡级:在各县(市)、区农业部门统一组织下,负责本辖区该工程的组织实施,督促和协调所辖村按要求标准安装设备,落实村级农技(信息)员的择优推荐。及时反馈本区域农业生产的信息需求,提出当地农业生产需求服务内容。

  4.村级:按要求落实好设备安装位置、安装标准和网络、电源,推荐和确定村级农技(信息)员,并明确由其负责管理村级设备,保证正常播放。同时村级农技(信息)员负责搜集反馈农民需求信息和节目播放质量,不断提升节目水平。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的领导,把实施农村科技信息服务村村通工程作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着力打造农业生产经营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富民强县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工作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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