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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青少年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服务体系
  (1)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流程,积极创新服务形式。
  强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念,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浦东新区青少年服务中政府购买服务流程。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项目外包的合作途径,积极寻求与专业社会组织在青少年服务领域中的合作,继续探索和完善浦东新区青少年服务的政社合作模式。力争“十二五”期间,项目合作率在浦东新区青少年总体服务中的比例在50%以上。
  (2)完善浦东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不断丰富服务内容。
  整合现有网络和热线资源,开展“一站式”青少年信息网络公共服务,力争“十二五”期间,建立健全浦东新区青少年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青少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就与青少年切实利益有关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公共服务信息。不断拓展网络公共服务平台领域,增设网络栏目,努力满足青少年的各类需求。
  (3)科学化运行青少年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加大服务体系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借助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青少年之间的互动,及时搜集与反馈青少年利益诉求,为浦东新区青少年提供个性化服务。努力形成长效培训机制,加强服务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聘请专家、学者,有计划、分批次开展系列培训,不断提供青少年服务人员专业化与职业化的素质。
  四、促进浦东新区青少年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体制保障
  始终将青少年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快青少年教育、财政、人事、劳动、文化、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和立法进程,将青少年发展纳入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青少年工作检查监督,畅通青少年事务沟通联系机制。
  (二)组织保障
  建立“浦东新区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定期召集涉及青少年事务的成员单位,专题研究青年工作,协调青年事务,形成对全区青少年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的两级工作架构。由团区委通过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的整顿与建设,充分发挥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重要作用。以青联、学联、志愿者协会为基础,积极支持和规范各类青少年社团建设,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共青团协助、社会参与”的组织格局。
  (三)资金保障
  根据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少年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确保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逐步加大对浦东新区青少年发展的公共财政支出;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对青少年发展重点项目的资金需要;对各类从事青少年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及各类公益性青少年教育阵地和场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和财力支持。
  (四)人力保障
  继续开展青少年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按照专业化、职业化和社会化要求,继续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建设,通过组织培训、公开选拔、社会招募等方式,建立一支较大规模的职业化、专业化的青少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青少年研究队伍建设,形成一支热心青少年工作的青少年研究队伍,为青少年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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