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珠调函〔2011〕5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关于布置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粤调字〔2010〕79号)的精神,以及《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珠海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配合我队工作。
一、报送单位填报的数据必须根据本单位财务报表和相关凭证单据填写,做到数出有据,不得瞒报、虚报数据。报表由统计人员或财务人员填写,并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方可报出。
二、积极通过互联网直接填报。网上直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有条件的企业必须通过网上直报系统填报,网络条件欠缺的企业仍可通过传真、快递等方式报送纸质调查表。
三、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报表。服务业企业调查表(F103-1表)、物业管理企业调查表(F103-2表)、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F103-3表)是年度报表,调查报告期为2010年全年,填报时间为2011年3月25日前;服务业企业调查表(F203-1表)、物业管理企业调查表(F203-2表)、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F203-3表)是定期报表,调查报告期为2011年1至5月份和2011年1-11月份,填报时间为2011年6、12月的15日前。
四、保存报表资料,建立统计台账。将填报过的调查表按年份装订成册,方便日后查阅,并保障调查工作的延续性。
五、根据省总队要求,2010年年报除了要网上直报外,仍需报送纸质报表,以便过渡时期工作顺利完成。2011年6月和12月定报纸质报表的报送与否,则按总队要求再另行通知。
附件: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企业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部分服务业抽样调查企业名单
服务业:
珠海新粤通物流有限公司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珠海市捷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珠海市捷祥物流储运有限公司
珠海港海通船舶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