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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的通知


  (一)动员部署(2011年5月下旬)

  各党组织要对开展“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活动载体和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的思想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

  各直属党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丰富活动裁体,把党员吸引到“三高、四先、五满意”爱岗敬业行动中来。

  (三)系统总结(2011年12月)

  各直属党组织所开展的“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记录下来,及时认真地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把经验加以提炼,并及时上报市委社会工委。

  (四)经验交流(2011年12月)

  对“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在全社会组织党员中组织进行经验交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蓬勃向上的良好风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是我市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是加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直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检查。市委社会工委和直属党委要加强对“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全过程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活动走过场、出偏差。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要对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要加强同上级党组织沟通,为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好“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营造舆论氛围。社会组织开展“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的进程和成果及时通过各类信息载体加强交流,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以《珠海社会工作》、市委社会工委网站、《珠海市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简报》为主要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三高、四先、五满意”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目标要求和活动安排,宣传先进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把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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