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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通知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30日,其中4月1-1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4月12-25日为统一行动集中消杀阶段,4月26-30日为查漏补缺清理巩固阶段。

  四、职责分工

  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多部门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除“四害”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要依照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及城市公共环境和相关场所的除“四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工作。各区爱卫办要加强对本辖区除“四害”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对非公共区域尤其是住宅小区要加强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开展消杀活动。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生产经营单位具体负责各自范围内除“四害”工作。重点区域要加强“四害”消杀,有责任单位的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开展消杀工作,其周边公共区域由市城区公共区域中标公司及各街镇负责。

  市政园林部门负责抓好公厕、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场、公园、公共绿化带的除“四害”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建筑工地的除“四害”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抓好医院和颁证公共场所的除“四害”工作;文体旅游部门负责抓好宾馆、景点、文化广场、图书馆、影剧院、展览馆、体育场馆、网吧、歌舞厅等的除“四害”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抓好商场、超市的除“四害”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抓好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的除“四害”工作;教育部门和妇联负责抓好学校、幼儿园的除“四害”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抓好河道、湖泊、下水管网的除“四害”工作。

  (三)市疾控中心、市疾控西部中心负责“四害”消杀技术指导、培训和密度监测。要加强对“消杀”效果进行密度监测,尤其是重点区域“四害”密度情况,由市疾控中心牵头负责形成专题报告报市爱卫办;

  (四)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墙(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登革热、出血热等虫媒传染疾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病意识。活动期间,提醒市民注意安全,不要直接接触灭鼠毒饵,在喷洒药物作业时远离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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