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为网格化管理领导人,认真履行领导职能,对各网格的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影响网格化管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制约机制。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采取定期网格责任人轮岗、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日常监管责任人不重叠,网格间人员交叉督查等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定期组织对本级和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工作进行稽查,形成以稽查为抓手的新型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卫生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的规范运行。
(五)严格执法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负责人和卫生监督员要“捆绑”责任,对所划片的“网格”负责,分工不分家,协调配合,统一行动,统一标准,互通信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者,要严格追究;对因未履行或未尽监管职责引发重大责任事故,以及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工作推诿的单位及卫生监督员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在实施网格化管理和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要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实施进度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集中时间全面建立市、区、镇(街道)“网格化、全覆盖”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网络。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12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开展阶段(2012年1-5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管辖范围监管单位进行网格划分,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及运转机制。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街道(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6月)。各区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网格划分到位、监管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信息报送到位等进行总结,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根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组织对各地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网格化管理是职业病防治工作属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网络,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站在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的高度,将之作为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