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参加汕头市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的通知
(汕经信[2011]266号)
市经信系统各单位:
我省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设定为“广东扶贫济困日”。根据市委《印发开展汕头市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委办知[2011]65号)精神,为确实做好本次扶贫济困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1年5月20日至7月20日为集中活动时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1、启动阶段(5月下旬):制定活动方案,成立协调机构,部署相关活动,各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动员。2、实施阶段(6月15日至7月15日):进一步宣传发动,6月30日,市委、市政府举行汕头市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3、总结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汇总、公布捐赠情况,安排、公布善款使用情况。
根据市活动方案安排,市经信系统各单位捐赠时间定在6月底至7月15日。
二、本次捐赠活动以接收捐款为主,接收的捐款主要用于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市直单位帮扶的59个贫困村的扶贫工作、以及贫困户的临时救助、市特困群众的慰问和残疾人事业(贫困家庭未成年人先天性心脏病及精神病患者专项救助)等。
(一)一次性捐款1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由慈善机构颁发捐赠证书;
(二)一次性捐款1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由慈善机构颁发纪念牌匾;
(三)一次性捐赠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由慈善机构颁发证书和纪念牌匾,并由市政府授予汕头市年度扶贫济困先进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四)对定点、定向的专项捐建项目可以捐建单位或捐建者的姓名命名。
三、汕头市慈善总会具体负责接受捐赠。各单位将单位和个人的捐赠款,连同具体捐赠名单、数额送交汕头市慈善总会(长平路金晖北街1号4楼,电话88845220),或直接汇入(缴入)汕头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升平支行(长平路潮华雅居s105-106),帐号:868157406008091001。直接汇入(缴入)汕头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的,凭银行汇款单(交款单)到汕头市慈善总会换取正式票据。请各单位将银行汇款单(交款单)或市慈善总会正式票据的复印件传真到市经信局人事科,以便汇总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