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共分为三个阶段,各区统计局、各新区统计机构要按照各阶段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6月底。
1.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市统计局成立以殷勇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深圳市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与监督检查处,负责全市统计普法的日常工作。各区统计局、光明新区统计办,坪山新区统计机构也要抓紧成立普法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全面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各区统计局、光明新区统计办,坪山新区统计机构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努力实现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字〔2009〕134号)要求,争取将学习宣传
统计法纳入 “六五”普法规划。
3.编写辅导资料。各区统计局、光明新区统计办,坪山新区统计机构可根据实际,结合地方统计法规的有关内容,编写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区统计局、光明新区统计办,坪山新区统计机构每年都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2.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各区统计局、光明新区统计办,坪山新区统计机构要根据普法任务的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承担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要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3.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4.做好中期检查督导。市统计局将根据省统计局、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在2013年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查找不足,改进提高,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