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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情况的通报
(冀国税函〔2011〕22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牵头,协会配合,于6月13日至22日对全省169个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了为期10天的综合性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各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制度建设、财务管理、收费标准、风险金提取、会费缴纳等七个方面内容。本次检查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周密、各市国地税局配合默契,达到了发现问题、以查促规范、促发展的效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现状
  截至2011年5月31日,全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169家,执业注册税务师1087人,从业人员3572人。2010年为全省54571户纳税人提供了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服务,共取得经营收入1.55亿元。比2009年度的1.39亿元增收1600万元,增长11.51%。在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工作中,共调增各项应纳所得税额 90亿元,调减各项应纳所得税额70亿元。全省注税行业在有效履行协税护税职能,强化税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服务税收发展事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力量。
  但据检查统计,去年我省年收入50万元以下的事务所有102家,占总户数的 60.36 %;全省存在经营亏损的事务所有76家,占总户数的45%。我省注税行业小户多、亏损户多、业务水平低、整体发展慢的特点仍然比较突出,急需规范和发展。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业质量方面。涉税鉴证业务的质量是这次检查的重点。从检查情况看,普遍存在鉴证业务质量不高,执业风险意识不强等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使用不规范。全省查出有此类问题的76家,占检查总户数的44.97%。主要表现:一是未按《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规定签订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主要是填写的项目内容不完整、格式简单;二是没按要求由委托单位在业务约定书上签字盖章。有的甚至还使用已经废止的“税务代理业务约定书”名称;三是没有按规定在约定书上标明收费金额等。
  2.涉税鉴证报告文书中有不少事务所存在没有引用或引用税收政策依据错误等问题。如有的引用的是已废止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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