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制定并落实全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任务,扎实开展税收业务达标竞赛活动和稽查业务能手评选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大幅提升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资格等级考试,着力培养一批税收分析、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以及反避税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力争使省市县三级税收人才库达到2000人以上规模,满足税收事业发展的需求。
(二十七)切实严格干部管理。认真落实《
公务员法》,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干部考核及奖惩,增强干部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十八)持续推进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坚决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开展创先争优第二阶段的活动,大力弘扬齐心协力、克难攻坚、顽强拼搏、创先争优的精神,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0周年献礼。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严格要求与严格监督并举、疏通思想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继续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及实效性方面下工夫,进一步增强税务干部的事业心和执行力。
(二十九)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全系统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以及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和管理,加大对先进集体和典型人物的宣传学习力度,以此带动和促进工作。
(三十)扎实开展地税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丰富地税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形式,加强对地税文化建设成果的宣传,着力打造富有地税特色的文化品牌。
(三十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完善严格规范的自我约束机制,着力规范预算和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基本建设、公务接待、车辆购置等方面的经费支出。认真落实基层建设规划,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察内审,大幅提升全系统财务管理水平。
七、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税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十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并加大落实力度,坚决实行各级班子廉政问题“一票否决”制,并把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坚决执行《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督促各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五个一”要求,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所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