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地税发〔2011〕22号)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2011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已经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依法治税,兴税强省”战略,坚持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以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费征管为重点,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幅提高征管质量,着力改进纳税服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税务工作水平,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1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大力组织税费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收入分析与计划管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态势、支柱税源发展趋势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准确判断收入形势,科学估算收入能力,合理编制和分解税收、社保费和基金计划;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交流,密切关注各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切实强化收入分析,准确把握影响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和征管因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税源、费源监控。继续推广应用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修订完善重点税源监控制度。将全省年纳税额上亿元的44户大企业纳入省局重点监管范围,不断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完善重点税源数据库,定期开展重点企业系统数据比对和实地数据核实;以《重点税源监控报告》为主要平台,及时发布监控数据和信息,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能力。积极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风险点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认真落实《费源管理办法》,对重点费源实施分级监控,确保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