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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地方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坚持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十三)深入推进税收征管规范化。始终坚持依法征管。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全面梳理整合现有征管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的执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营业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加强各税种的管理,努力做到依法征管、依法减免,按级次入库。

  (十四)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在坚持和完善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大力推进以分规模和分行业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设置征管机构,科学配置征管职能,优化整合征管资源,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全面完成市县直属税务分局职能转换,提高管理效能。

  (十五)进一步优化征管流程。自觉适应大集中后扁平化管理的趋势,坚持以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为方向,以精简、效能为目标,以“金税三期”业务规程为标准,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深入查找征管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上半年完成征管业务系统流程优化工作,建立健全征管操作规范和业务标准,增强征管工作的科学性。

  (十六)着力强化监管手段。不断完善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标准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继续推行发票管理改革,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创新发票管理方式,切实做好新版发票启用工作,积极推广发票真伪查询系统,大力推广税控装置,在西安市局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网络在线开票,全面提高以票控税能力。加强税源监控,应用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采集数据,依托征管业务系统,将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体系,积极开展重点税源结构分析、行业税负分析和重点企业微观税负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和征管工作中的异常现象,定期发布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和疑点信息,为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征管风险提供服务。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要求,切实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兼顾工作过程和执行结果,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分析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出预警并督促基层单位加以解决,增强征管质量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同时,深入开展征管质量考核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征管能手评选活动,激励基层单位和税务干部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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