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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方案》的通知

  3.各单位根据岗位学习情况,申请年度达标,参加达标测评考试。
  (三)考核测评阶段。具体分为日常考核、集中测评、划分档次三个步骤。
  1.日常考核(满分20分,基准分为12分)。由各单位根据干部日常表现确定分数。同时,按照加减分细则(见附件2)确定加分分值。两项分值在单位公示后报各市局审批备案。
  2.集中测评(满分80分)。省局命题,各市局负责组织集中闭卷考试,省局统一组织阅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3.划分档次。根据各单位日常考核成绩、集中考试验收成绩计算干部综合达标成绩,并按照综合达标成绩总分值划分干部达标等次。
  十、达标结果的运用
  税收业务达标活动结束后,对综合达标成绩在全省前100名的人员树为“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技能标兵”称号;对全员达标胜任率100%,优秀率在70%以上的市局树为:“全省地税系统业务达标活动先进集体”;对全员达标胜任率100%,优秀率在80%以上,排名在全省前20位的县(区)局树为:“全省地税系统业务达标活动优秀单位”。
  各单位要将省局验收考试结果和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标验收考试结束时,未取得税收业务达标活动胜任等次的人员不得晋升上一级职务,并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十一、有关要求
  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是省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分阶段、有步骤扎实做好达标活动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地税机关要把达标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督促落实,定期召开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达标活动开展。要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达标活动的热情。
  (二)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岗位达标计划,认真开展培训工作,细化分解学习内容,明确培训的人员、时间、方法和步骤,夯实达标活动工作基础。要将税收中心工作与税收业务达标活动统筹规划,坚持以日常在岗学习为主,确保中心工作与达标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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