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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方案》的通知

  个人综合达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日常考核在17分以上的(含17分)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达标成绩在60分以下(或测评考试成绩在48分以下或日常考核在12分以下)的定为待提高等次;其它分值定为胜任等次。
  八、组织形式与检查验收
  达标活动采取省局统一规划,市局组织实施,全体人员参与的形式进行。省局主要负责达标活动方案的制定,设立达标内容及标准,组建试题库,试卷印制及评阅,并对达标日常活动和测评考试进行指导督查。各市局主要负责制定本级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单位的综合测评,组织各岗位业务骨干、师资的培训工作,检查督促各县区局活动的开展。各县区局负责全体人员的在岗学习,集中辅导和日常考核工作。
  每年9-10月份为检查验收测评期。测评考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考试由各市局在省局题库中按岗位类别随机组卷,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局,考务工作由各市局负责。
  考试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和实务五类(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试题类型增加申论题型,其他岗位人员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三类)。
  九、达标步骤
  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采取“个人申报、学习培训、考核测评”的程序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单位成立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意义,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政工部门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岗位设置情况,对照岗位达标标准,确定人员达标类别和数量。认真制定本单位达标工作计划,确保达标工作有序开展。个人以现职岗位为主,确定达标岗位,填写《税收业务达标活动个人达标岗位确认表》(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日常考核成绩后报市局审批。各市局于每年7月底前将本系统本年度干部岗位达标计划上报省局业务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培训学习阶段。培训学习采取“干部在岗自学、单位系统培训、省局指导督查”的形式进行:
  1.各单位按照干部申报情况和达标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重点培训公共知识内容,帮助广大干部熟练掌握公共知识,为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奠定基础。
  2.在全面掌握公共知识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省局选列的教材书目,采取以在岗自学为主、集中脱产培训为辅的方式,不断深化专业知识学习。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学习培训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指导达标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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