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组 长:姚 炬
副组长:李有仓、薛庚武、贡 献、赵常顺、王江宏、郝高发、王福堂、孙友睦、赵念青、呼兰中
成 员:省局机关各处室、省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董智辉兼任。
四、参加人员
全省地税系统市局及以下机关在岗干部(含执法岗位的其他身份人员)。
五、岗位类别
根据干部业务类别和职责,将现有工作岗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岗、税收管理岗、税务稽查岗、税收计会统分析岗、信息化管理岗、其它岗等六类岗位。
(一)行政管理岗位:市、县局领导;市、县局机关办公室、政工、监察、党务、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局领导不超过本局班子成员总人数50%。
(二)税收管理岗位:分管税政、征管工作的局领导;直属税务分局领导及全体干部;在税源管理、征收管理、基金管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收政策管理、税收法规等岗位工作人员;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全体人员。
(三)税收计会统岗位:分管税收计会统、重点税源监控、财务和审计工作的局领导;在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重点税源监控和财务管理、审计岗位工作人员。
(四)税务稽查岗位:稽查局领导及全体人员。
(五)信息化岗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局领导;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
(六)其他岗位:50岁以上人员。
达标岗位以现职岗位为主。对达标期间转岗的,在新岗位达标。
六、达标内容
按照《税收业务达标岗位达标标准》(见附件1)要求,以省局选列的学习科目(见附件4)为主要内容,达标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部分为思想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信息化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部分为各岗位专门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等。公共知识为必学内容,专业知识按岗位分类学习。
七、达标等级
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采取所在单位日常考核与省局考试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行等级考核制,分为优秀、胜任和待提高三个等级。综合达标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20分,测评考试占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