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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张凯明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张凯明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政发〔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副市长张凯明  协助市长分管发改、经济合作、科技、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市知识产权局、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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