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十七)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制度。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引进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完善技能人才合理流动机制,鼓励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丰富技能人才开发交流的服务内容和手段,为技能人才的培训、使用、高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以及同业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示等活动提供技术服务,提升技能人才配置水平。

  (十八)加大技能人才竞赛选拔和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连云港市“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青年岗位能手”等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积极推动职业院校举办技能大赛,引导职业院校学生增强技能水平。对竞赛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连云港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落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享受市政府津贴政策。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重视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评选劳动模范和其他社会先进人物,应增加技能人才的比例。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摆在事关全局的突出位置。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农工办、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财政、城建、农委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业务指导、技能鉴定和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的规划;农工办要积极组织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经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职业培训;科技部门要广泛开展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职业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管理;城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行业技术工人的培训;农委要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培训和农民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

  (二十)制定培训规划。各县区要根据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劳动者职业培训实际需求、社会培训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类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目标和培训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本行业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建立职业培训规划、计划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