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开发园区设施建设
1. 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开发园区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合理配置”的原则,高标准、适度超前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到2012年底,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基本实现九通(道路、供电、供水、通讯、排水、排污、供热、供气、宽带)、三化(绿化、亮化、路网和路面建设标准化)。
2.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根据产业特色制订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厂房,推进新增中小企业入驻标准厂房,鼓励进区企业建设多层厂房,促进开发园区集约化发展。到2012年底,全市开发园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开发园区建筑面积3%,确保到2015年超过10%。
(四)完善开发园区功能配套
1.加快开发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推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产城一体的城市新区,徐圩新区建设具备各项城市服务功能的城市功能配套区,其它省级开发园区建设生产、生活设施配套的工业邻里中心。其中,人才公寓、高星级酒店、商业网点、文化娱乐设施、教育医疗机构等单体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3000平方米。到2015年,各省级开发区的工业邻里中心建设规模不低于4万平方米。
2. 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开发园区产业定位,打造仓储物流、科技研发、人力资源、融资租赁、信息咨询、数字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剥离物流产业,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开发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合作建立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引进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大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加快特色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调整设立全市特色产业需求专业,鼓励按照产业定位做好劳动用工培训和人力储备;加快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发展金融中介服务,鼓励开发园区成立担保公司;支持法律咨询、会计、渠道代理等中介代理机构发展,积极打造云计算、软件与物联网、园区产品展销网站等数字信息服务平台。
(五)加强开发园区管理
1. 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园区开发同步”原则,加快污水处理厂和供热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开发园区生态环境。到2015年底,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集中供热率、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100%。认真抓好开发园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确保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逐年持续下降。推广清洁、可再生能源,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项目的准入,积极创建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和节能型园区,到2013年底,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审核,到2015年底,70%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建成生态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