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开发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
(连政发〔2012〕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开发园区在全市“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开发园区转型升级,现就进一步提升全市开发园区发展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题,坚持“集约利用、集聚发展、生态优先、创新驱动”原则,加快推动全市开发园区从二产为主向二、三产业并重转型,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高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努力把开发园区建设成为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集聚效应显著、生态环境友好、功能配套完善的转型升级先导区,进一步提升全市产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集约利用。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土地,加大产业用地二次开发力度,提高投资强度,全面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探索建立“集约用地示范园区”。
(二)集聚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实行错位发展,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开展“补链”招商,延伸主导产业链条,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
(三)生态优先。正确处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严格实施项目环保准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构筑生态产业体系,实现开发园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开发园区先行先试优势,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创新载体和公共平台建设,大力集聚国内外各类创新要素,推进政产学研结合,支持自主创新,推动开发园区成为科技创新先行区。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发园区在全省同类园区排名逐年提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走在苏北国家级开发区前列,省级开发区一半以上跻身苏北第一方阵,力争1至2家开发园区进入全省开发园区第一板块。全市开发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30%,到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2011年翻一番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98%,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达到50%,固定资产投入占全市比重超过50%,注册外资实际到账额占全市比重超过80%,外贸出口占全市比重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