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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商商贸〔2012〕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1〕1241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城市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前期德阳、绵阳两市已经完成了家政体系建设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抓紧制定招标后的项目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二、抓好培训工作,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2011年度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承办企业(机构)已经确定,各地要及时向承训企业下达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培训计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会同当地财政、工会部门,认真检查承办企业(机构)开展家政培训及就业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和学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要加强后续管理,对参加培训人员要及时开展电话回访、就业推荐、服务质量反馈等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地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在采取的政策措施、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要加强对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1月31日前上报年度家政工作总结,德阳、绵阳两市商务局于1月15日前上报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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