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暨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1〕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也是重特大火灾的高发期。为切实加强今年冬季的防火工作,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以来,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当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同时冬季节日集中,经贸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增多,各类公共场所人员高度聚集,火灾风险急剧增加,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确保全年火灾形势平稳意义重大。为此,各地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清冬季火灾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冬季防火和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地域行业实际,针对性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全力预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冬季消防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各地各部门要在上一轮“清剿火患”战役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建立覆盖城乡的消防安全体系,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建设、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全部见底、一个不漏”的原则,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化工集中区的排查力度,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隐患;要组织对城中村、出租屋、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和“多产权”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未分隔、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问题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以及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等问题,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挂牌督办力度,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以及战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蹲点督导。要严格落实消防监管职责,依照程序坚决执行临时查封、拘留等处罚措施,进一步扩大“清剿火患”战役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