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3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争创全省质量强省工作排头兵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1〕179号)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现将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全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
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
1.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累计超过300只,50%以上规模企业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每年创建10个以上卓越绩效达标企业。
(责任部门:无锡质监局、市经信委、无锡工商局、市农委)
2.培育争创“市长质量奖”企业累计达15家以上;争创江苏省质量奖企业达到35家,每年培育创建“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奖”超过25个。
(责任部门:无锡质监局、市经信委)
3.中国驰名商标达到103件、省著名商标达到450件。
(责任部门:无锡工商局、市经信委、无锡质监局、市农委)
4.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累计超过50项;承担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累计超过1000项;标准创新联盟行业龙头企业会员和企业标准创新工作站各100家;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数量每年增长15%。由我市企业承担的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工作组)秘书处超过10个。参与承担国际标准制修订累计30项,培养、引进标准国际化复合人才100名,树立10家标准国际化工作标杆企业。
(责任部门:无锡质监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5.地方工业产品省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逐年提高;争创国家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1-2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3-5个。
(责任部门:无锡质监局、市经信委)
6.出口商品一次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责任部门: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