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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以食品、药品、烟酒、副食品及瓜菜果品为主的质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上报阶段(3月20日-25日) 各县(市)于3月4日前将“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报地区消协,于3月26日前将总结及“3.15”活动情况统计表报地区消协。
  四、组织领导地区成立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王勇智 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行署副专员副组长:林宏信 行署副秘书长、口岸委主任 段建国 消费者协会顾问、地区工商局党组书记 艾尔肯·麦麦提 消费者协会会长、地区工商局局长 李昆明 地区质监局局长成 员:刘开银 地区经信委主任阿 不都克尤木·赛买提 地区卫生局局长阿力木·阿西木 地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黄 波 地区广电局局长 牛俊民 地区建设局局长 项 阳 地区环保局局长 王学锋 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郭 平 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吴 浩 喀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张跃进 地区农业局局长段建华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昭平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周贤民 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王 军 地区盐务局局长郑学义 喀什烟草专卖分局局长谢 力 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地区工商局副局长庞 仪 消费者协会理事、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阿不来提·孜牙吾东 消费者协会理事、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消费者协会,主任由谢力兼任,副主任由阿不来提·孜牙吾东兼任,成员为地区经信、工商、质监、卫生、药监、消协等单位相关人员。
  五、要求
  (一)地县相关单位与媒体加强合作,做好活动宣传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宣传教育,实现民意互动。注重搜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公开披露消费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舆论监督责任。通过以案说法、专家点评,适时发布科学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和避开消费陷阱,推动消费领域民生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不断扩大消费维权工作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各县市和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地委、行署年度工作安排部署特别是重大民生工程,大力支持消费维权“一会两站”建设,积极参与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情调研,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帮助广大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
  (三)各县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加强与地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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