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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喀什地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喀什地区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安全”,目的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立足喀什区情,重点保证农村消费安全,更加贴近农民这一消费主体;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4日) 1、经信、人社、农机等部门收集有关资料,联系相关企业,为开展送法下乡、家电下乡、维权下乡活动做好准备,为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2、各县市在报刊、网络、短信平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上开辟“3.15”专栏,发放宣传专题片;在城乡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制做板报、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维权知识; 举办法律维权课堂,通过真实案例,使老人、儿童了解消费安全。 3、各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维权监督检查,重点是金融、保险、水、电、气、通讯、餐饮、汽车等领域。 4、各县市人民政府责成教育、工商等部门开展好宣传服务活动,重点是组成100个服务小分队,进100家学校,办100场宣传服务咨询讲座,帮扶100家微小企业,走访100家招商引资龙头企业。 5、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新闻单位及时报道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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