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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新疆地区环境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暨2010年全国第六期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举办新疆地区环境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暨2010年全国第六期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新环人发〔2010〕2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兵团环保局:

  为加强我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推进我区污染减排核查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至第八期全国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班的通知》(环办函【2010】435号),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近期专门为新疆举办一期环境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宾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46号)

  二、培训时间

  2010年7月31日至8月6日。7月31日全天报到。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地、州、市及县(市、区)环境监察业务骨干,人数170人(含兵团50人)。

  四、培训承办单位

  此项培训由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统一安排、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自治区环保厅具体承办。

  五、培训经费

  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和培训费用环保部承担。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环保局和兵团环保局严格按培训名额(附件一)统一组织报名,并于7月28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二)报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汇总。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报到时交会务组。环保部统一安排培训课程及考试,并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环保部环境监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自治区环保厅联系人:赵新忠

  联系电话:(0991)4165379

  传 真:(0991)4165380

  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联系人:刘寒峰

  联系电话:(0991)2321573(带传真)

  附件:1、新疆地区环境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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