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荣获2011年度广东省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称号名单的通报
(粤建房函〔2012〕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9〕11号)、《关于完善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及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建房函〔2010〕392号)的有关要求,我厅经过实地考核和公示,认定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广州市番禺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广州市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广州市南沙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广州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等7家单位为2011年“广东省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