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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粮食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运城市粮食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监测和控制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全市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的通知》、《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级粮食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理办法。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1.4.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1.4.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执行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运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运城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粮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农发行、运城日报、运城军分区、武警运城支队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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