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1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1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1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着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优质的统计信息,圆满完成了一年来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统计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市政府决定对2011度获得全市统计工作综合评比先进单位的:稷山县、永济市、平陆县、临猗县、河津市、盐湖区六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各县(市、区)在新的一年里向先进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市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