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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地方志“十二五”工作规划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地方志“十二五”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制的《运城市地方志十二五工作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运城市地方志“十二五”工作规划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运城市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繁荣,为运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运城市地方志 “十二五”工作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宗旨,修志书、编年鉴、搜集、整理、积累、保存地情资料,进行地方历史文化开发和研究,全面系统地反映运城市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存史借鉴、资政育人的作用,为把运城建设成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山西省政府修志“十二五”工作规划的要求,圆满完成市、县两级二轮修志编纂任务。
  (二)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使我市地方志工作走向法制化、常规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推进地方志工作网络化建设和方志馆建设,把其作为全市的志书编纂中心、地情研究中心、资料信息中心和文化建设品牌工程来建设。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原则,把方志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不断加大对地方志工作的经费投入。
  (二)坚持依法修志,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法律权威作用,保障地方志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强化社会依法修志意识,完善各种资料征集和编修制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积极主动关注和支持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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