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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汕头市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商品实行目录管理的通知

  五、平价商店经营《目录》所列平价商品,应当采用专用标价签进行明码标价。标价签的样式由省物价局统一规定,分级监制。
  六、各平价商店经营《目录》公示牌形式统一:公示牌形式上半部分为《目录》所列平价商品;下半部分为今日平价商品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对照表。

  附件:汕头市家常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

市物价局
市农业局
市粮食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汕头市家常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

序号

具体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1

普通大米

小包装或散装

2

优质大米

小包装或散装

食用油

3

花生油

罐装

4

调和油

罐装

猪肉

5

精瘦肉

新鲜

6

五花肉

新鲜

7

上肉

新鲜

8

排骨

新鲜

家禽

 

9

鸡肉

白条鸡

鸡蛋

 

10

鸡蛋

新鲜完整 鸡场蛋

蔬菜

11

本地菜心

新鲜一级

12

芥兰

新鲜一级

13

春菜

新鲜一级

14

生菜

新鲜一级

15

通心菜

新鲜一级

16

大白菜

新鲜一级

17

花菜

新鲜一级

18

椰菜

新鲜一级

19

西芹

新鲜一级

20

西红柿

新鲜一级

21

冬瓜

新鲜一级

22

南瓜

新鲜一级

23

黄瓜

新鲜一级

24

豆角

新鲜一级

25

红萝卜

新鲜一级

26

白萝卜

新鲜一级

27

青椒

新鲜一级

28

茄子

新鲜一级

29

土豆

新鲜一级

30

莲藕

新鲜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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