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
(汕市局际办〔2011〕2号)
各区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粤教发电〔2011〕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粤教发电〔2011〕2号文件精神,部署辖内各中小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组成检查组,对学校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由区县教育局形成书面材料,连同《2011年春季广东省教育收费检查情况统计表》,于3月21日前报市教育局监察室(联系人:谢崇、吴文伟,联系电话:88860219、18824762437)。
二、这次检查采用自查和重点抽查的做法,从3月15日至3月18日由各区县有关部门组织属下中小学进行自查。从3月22日至25日,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政府纠风办、物价局有关人员组成二个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每区县抽查中小学校各二所),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的,将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第 一 检 查 组
| 第 二 检 查 组
|
时 间
| 地 点
| 时 间
| 地 点
|
3月22日
| 金平区
| 3月22日
| 濠江区
|
3月23日
| 龙湖区
| 3月23日
| 潮南区
|
3月24日
| 潮阳区
| 3月24日
| 澄海区
|
3月25日
| 南澳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