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市教〔2011〕52号)
各区县教育局、公安消防大队,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汕头市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学校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附件:汕头市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汕头市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消防局2010年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通报会、省政府第九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暨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东莞现场会以及市政府第九次消防安全责任人暨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市教育局、市公安消防局决定在我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强力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现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更加科学、精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能力明显提高,全面筑牢我市教育系统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防范学校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公安消防局成立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冬(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浩旋(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恒(市教育局党委办主任)
张世昌(市公安消防局防处副处长)
赵耿辉(金平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怀龙(龙湖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敏(澄海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友彬(濠江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马兴钊(潮阳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学民(潮南区教育局副局长)
罗耀火(南澳县教育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电话8883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