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市场的清扫保洁,确保固定摊点有垃圾容器,临时摊点有公共的垃圾容器,公共场所垃圾随产随消,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残留。
5.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市场内及周边乱搭乱盖的整治。
6.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场内及周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达到无摊点乱摆、垃圾乱丢、车辆乱停、乱涂乱画,保持绿化设施完好。
(五)户外广告整治组。
目标任务:合理设置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牌,规范城区的门头招牌,以达到既有广告商业效果,又能美化亮化城市环境。(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1、市市政管理局负责依据《河池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全面清理城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合理布局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以招标、协议方式出让使用权,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容貌。
2、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对无许可手续擅自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依法查处,符合设置条件的重新规划设置,不符合设置规划条件或者标准的依法拆除。
3、市工商局加强对广告内容发布的核准,查处非法广告。
4、市市政管理局加大对破损陈旧门头招牌整治力度,规范门头招牌设置。
(六)“门前三包”工作组。
目标任务:城区卫生责任划区域落实到单位,让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意识,无脏、乱、差现象出现。(5月底完成签订责任状任务,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市政管理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中直、区直、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调查摸底、挂牌、责任状签订及督查。
2、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城区金城江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调查摸底、挂牌、责任状签订及督查。
3、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城区各单位“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组。
目标任务:城区主要道路、广场实现全天候保洁,全城卫生责任落实到单位、无卫生死角、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河道、社区、小街小巷的卫生得到用时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垃圾和小小广告。(5月底完成整治任务,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水利局、河池海事局、市爱卫办、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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