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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河池市城区实施城乡新貌新风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8、河池公路管理局负责4月底前完成九龙大道的建设,确保5月1日通车。

  (三)城区交通综合整治组。

  目标任务:合理规划停车泊位,恢复已经建设好地下停车场使用功能,主要道路上无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无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和违法营运行为,客运总站分流发车,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杜绝客运车辆兜圈揽客现象。(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市市政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农机局、市残联、河池公路局、金城江区人民政府。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和市残联负责对残疾三轮车非法营运车主摸底排查,动员其不得上路从事营运,落实残疾人出行、生活保障措施,妥善安置残疾人就业。

  2、市交警支队负责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查处,负责对城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罚。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人行道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4、运管处负责客运总站分流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小汽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的查处,负责对客运车辆兜圈揽客现象进行处罚。

  5、市市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负责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在城区具备条件的路段增设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临时停车泊位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点。

  6.市住建局负责恢复城区内已规划建设好停车场的使用功能,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停车场进行查处,限期开放。

  7、市市政管理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的施画,路口信号灯的建设。河池公路管理局负责城区过境公路交通标志设置和标线的施画。

  8、市交警支队负责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辆单向通行的组织实施工作。

  9、市农机局负责对拖拉机在城区营运无防护措施、撒漏和乱停放进行查处。

  (四)农贸市场整治组。

  目标任务:农贸市场秩序规范,清洁卫生,商品归行入市,市场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5月底完成整治,6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1、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内部行业布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商品归行就市。

  2、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每个市场应划出适当的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的停放点。

  3、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在各市场内划出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销售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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