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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河池市城区实施城乡新貌新风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规范支路和巷道的超门槛经营。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规范便民早餐点、擦鞋补鞋、修锁配匙、风味小吃、自行车修理等摊点,对早餐车、修锁摊、风味小吃摊要求统一货柜和限制开放时间。

  4、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城区周边季节性的农产品销售进入划定的临时经营点,禁止游卖。

  5、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取缔金城江区工人文化宫区域夜市,规范儿童游乐设施。

  6、市运管处负责查处车辆配件店以售代修行业。

  7、市环保局负责对城区洗车场(店)证照进行重新审验核发,对不具备经营必需场地等条件及不符合市容标准的洗车场(店)撤销相关证照。

  8、市工商局负责市场周边、城市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行为的取缔,对不具备经营必需场地等条件及不符合市容标准的洗车场(店)、废旧收购店、配件销售店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9、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设立江南西路节假日跳蚤市场,并规范管理;规范白马步行街夜间跳蚤市场运行。

  (二)粉尘污染整治组。

  目标任务:1、城区周边企业无超标排放,不产生粉尘污染城市环境。2、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建设有清洗槽,施工场地整齐规范、无尘土飞扬。3、连接城区道路的小街小巷道全部硬化。4、车辆上路无撒漏和无车轮带泥上路现象,无超载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5、无随意挖掘城市道路和损坏市政设施行为。(3月底整治初见成效,5月份验收)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运管处、市住建局、市环保局、河池公路局。

  1、市环保局加强监测,对超标排放和产生粉尘污染的企业进行处罚,责令其整改。

  2、市运管处对进入城区和在城区道路行驶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

  3、河池公路局负责对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进行查处,负责管养的城区过境公路破损的维修和维护。

  4、市住建局负责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对城区所有工地出入口及工地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路段进行硬化,在出入口设立冲洗设施,防止车轮带泥驶入城区道路。

  5、市市政局负责硬化连接城区的道路的小路和巷道,负责对城市道路破损的维修和维护。

  6、市市政管理局加大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道路进行查处,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提高道路撒水频率,加强对道路和路树的清洗,降低扬尘。

  7、市市政管理局、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负责协调、督促金城江铁路货场将散体货物存储到金城江铁路西站,改造货场出入口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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