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值守应急、领导带班、信息报告、值守记录、交接班等制度。按照自治区要求建立多媒体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多媒体信息员队伍,配备专用手机报送多媒体信息。按规定时限、专门渠道和程序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素初报、续报和终报各类突发事件或敏感性事件信息,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五、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不同特点,切实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科学分类,建立档案,并提出整改方案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结合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大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让群众掌握辨别风险隐患方法和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全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河政办发[2011]22号)精神,继续以抓机构、抓排查、抓预案、抓队伍、抓制度、抓宣教、抓档案为重点,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单位预防、发现、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关口”作用。
七、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深入开展应急科普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四进”活动,让应急科普知识家喻户晓,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抓好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年内举办1-2期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
八、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协作。适时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到周边市、县交流学习,进一步增进友谊,共同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就近救援、相互支援、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河池与相邻的贵州省黔南州等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九、科学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启动预案,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衍生、次生灾害的发生。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而产生负面影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尽快开展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