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汕府建通[2012]1号)
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 省住建厅《 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春节前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粤建质函〔2011〕923号)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 冬、春两季和春节前后 期间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确保 春节 期间全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 。 凡2012年春节期间需继续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必须将工程施工情况及安全生产措施报工程所属施工安全监督站备案。
二、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按省住建厅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春节前施工安全检查,检查情况请于1月13日前书面(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局质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