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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水电〔2012〕3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现将《2012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2年浙江省农村水电工作要点

  2012年是承接“十二五”农村水电工作良好开局,实现全省农村水电事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各地要按照全省农村水电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以“继承、求实、创新、发展”为工作主线,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创新破难,全面推进“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生态水电”建设各项工作,为服务“三农”、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水电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现“两个转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扎实做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加大农村水电站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切实抓好 “千站改造惠农保安工程”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建设,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水电队伍能力建设,完成全员轮训首批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农村水电制度建设,抓好水电立法、规范化运营管理、生态水电建设等政策调研和试点准备等工作。
  工作重点
  一、强化“民生水电”建设,加大农村水电更新改造工作力度
  (一)按期保质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
  浙江是财政部和水利部组织实施的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两个全面试点省份之一。这次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意义深远。试点任务完成好坏,事关全国试点成败,事关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能否全面启动。各试点县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责任书》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效益”。要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期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表,督促业主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我省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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