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推进环保目标责任制为重点,强化政府环保责任,大力实施环保攻坚,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一年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团结奋进,努力拚博,克难攻艰,苦干实干,实现了运城环保的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大收获,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发斗志,更好地发挥环保在经济大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全市环保“二合一”考核结果,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下列单位通报表彰。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我市环保工作再上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一、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县(市、区)
盐湖区人民政府 新绛县人民政府
临猗县人民政府 河津市人民政府
闻喜县人民政府 万荣县人民政府
二、环保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