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克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克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加强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07〕114号)相关规定,现就加强克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克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新辉 克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刘开臣 克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热木提拉·托合提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勇 克州财政局局长
张尚雄 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提力曼·阿布力孜 克州总工会主席
成 员:阿布力米提·提力瓦尔地 克州发改委党组书记
黄耀辉 克州司法局党组书记
崔新保 克州公安局副局长
解海龙 克州工商局党组书记
韩兆灵 克州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阿力同巴衣·艾买提 克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潘世宁 克州信访局局长
展志芳 人民银行克州分行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克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分析全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指导做好工资保证金提取、存入、管理、使用工作,研究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事项,协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热木提拉·托合提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