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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克州2012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为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各县(市)应继续设立咨询电话,24小时值班,安排熟悉免疫规划工作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经验的专业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咨询服务,及时为社会公众解疑答惑,了解社会舆情动态,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强化免疫服苗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项技术措施,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效。

  各县(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参与强化免疫活动所有专业和非专业人员的培训,使之掌握与前几轮强化免疫工作的不同点和本轮强化免疫工作的重点、要点及关键点;认真采取村(社区)干部与村(社区)医生共同摸底的方式,逐门挨户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和入户宣传动员;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固定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及巡回接种点,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员,明确接种点包干的区域及任务,指定接种点临时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种点地址、负责的区域、开诊时间、临时负责人等相关信息;要想方设法调动接种点各类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使之克服麻痹松懈的情绪,积极主动热情地参与服苗工作;要理顺接种工作流程,扎实做好接种现场组织与疫苗的出入库管理、贮存、运输、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和脊灰强化免疫相关信息资料的登记、收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效。

  本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相关业务报表、资料及所需疫苗,按照属地管理及就近原则,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

  (五)强化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在两轮强化免疫期间,各县(市)要高度负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强化免疫活动。国家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将继续下派定点督导组和定县督导员,对各县(市)工作进行督导。自治区和克州也将组成多部门联合督导组进行检查。各县(市)也要层层组建工作督导组和下派定点督导员,确保每个乡有一名县级督导员。各级督导员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方案》,对强化免疫活动实施全过程督查。对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要及时向克州脊灰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自治州进行通报和问责。

  (六)做好活动信息报送、资料收集、汇总、分析、总结及上报工作。

  各县(市)要安排专人,扎实做好强化免疫活动前摸底调查等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活动实施期间活动进展情况日报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工作总结、活动业务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及上报等工作。各类资料的上报,尤其是工作进展日报告、强化免疫活动相关业务表格的上报必须由各级政府领导签字盖章。五轮活动结束后,各县(市)需在对口省援疆专家组及自治区和克州定点督导组、定点督导员的指导下,做好当地强化免疫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以备今后我州无脊灰状态再证实工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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