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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公报封页组稿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公报封页组稿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封页组稿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1〕84号)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省政府公报》)封页组稿工作已列入政务信息报送考核范畴,封页刊用稿件视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信息计分。经研究,2012年起《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市政府公报》)封页组稿工作也参照省里的要求和办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要求。《省政府公报》和《市政府公报》封页主要报道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在各地调研视察的政务活动;报道各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举措和成效;宣传各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宣传各地的特色亮点、人文历史、重大节庆和纪念活动等。

  政府公报封页整版组稿,每版一个主题,图片不少于8幅,文字300~400字。要求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图片清晰(像素不低于300dpi)并且说明具体。

  二、投稿流程。向《省政府公报》封页投稿一律通过“浙江省政务信息工作网”系统报送稿件,同时报送市政府公报编辑部备案。向《市政府公报》封页投稿直接报送市政府公报编辑部,联系人:黄抒雨,联系电话:87182545;赵洪,联系电话:871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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