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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典当年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典当年审工作的通知
(川商建〔2012〕20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规定, 2011年度全省典当年审工作将于2012年3月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凡在我省范围内依法设立、领取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
  二、年审内容
  (一)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实际注资及持续资本情况,出资人变更情况;
  (二)典当企业财务状况;
  (三)典当企业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经营情况;
  (四)典当企业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情况;
  (五)典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和有无故意犯罪情况;
  (六)典当企业经营场所、保管库房及其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变更情况;
  (七)典当企业2011年度手写、机打当票(续当票)的使用情况;
  (八)按照商办建函〔2010〕1365号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典当企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信息统计月报的情况;
  (九)典当企业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年审材料
  典当企业办理年审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典当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包括:上述年审内容并盖公司鲜章);
  (二)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附件1);
  (三)典当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四)省厅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并对典当行资金来源,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典当行对绝当物品处理等情况重点核查),典当业务涉及大额现金支取时要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等规定。
  (五)《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不装订在资料内);
  (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有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的公司章程及本年度有关修改章程的决议;
  (八)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一(附件3);
  (九)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二(附件4);
  (十)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三(附件5);
  (十一)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套)
  四、典当企业年审程序
  (一)典当企业3月30日前将年审材料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二)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于4月15日前将所辖典当企业的年审资料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各市(州)商务局主要对典当企业提交的年审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省商务厅对经各市(州)商务局签署了初审意见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三)省商务厅对通过年审的典当企业,在其《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印章,并注明通过类型(A、B)。
  (四)典当企业年审等级评定划分:
  1.无违法违规行为,年审合格的典当企业年审结论为A类;
  2.有违规行为,情节较轻,但须经整改且验收后方可合格的典当企业,年审结论为B类;
  3.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不能通过年审。
  (五)省商务厅5月下旬向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还《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
  (六)省商务厅5月下旬通报全省年审情况并向商务部提交年审工作总结报告。
  五、年审要求
  (一)在年审期间,省商务厅将结合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与核实并开展下列工作:
  1.要求典当企业提交补充材料或者其他有关文件;
  2.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3.责成市(州)商务局及其工作人员到典当企业进行调查核实。
  (二)年审过程中发现典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通过年审,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1.未按规定擅自变更注册资本金、股东和股权结构;
  2.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第26条28条规定,有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包括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信用贷款、投资股市等);
  3.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非法转借、转卖典当经营资格;
  4.有故意收当赃物,严重扰乱治安秩序等行为;
  5.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仍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
  6.超过整改时限仍未整改,或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
  7.未按要求在网上申报;
  8.拒不参加年审;
  9.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10.违法设立,虚假出资、伪造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骗取审批的;
  11.未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上报《全国典当信息系统》统计月报情况。
  (三)为确保审计工作真实、有序,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分配企业名单进行审计,否则无效。收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费〔2004〕253号)规定,并结合典当行业实际,按注册资本金比例下浮收取费用,不允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四)我厅将在四川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上公告会计事务所名单及2011年度典当行年审结果,接受各方监督。
  六、其他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运用好《全国典当行业信息系统》查询辖区内典当行的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等信息,指导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2011年度全省典当年审工作的通知,已在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上的“通知公告”栏内,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所属区域内的典当企业自行上网下载该《通知》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参加年审。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昌俐
  联系电话:(028)83220841(传真)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5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典当行年审报告书(样式)(略)
  2. 典当企业基本情况表
  3. 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一)
  4. 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二)
  5. 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三)
  6. 2011年度四川省典当审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典当企业基本情况表
机构名称 工商注册时间 许可证编码 是否使用当(续)票 
地  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注册资本      万元使用手写当票    份(其中:作废   份)机打当票    份(其中:作废     份)
使用手写续当凭证    份(其中:作废   份)机打续当凭证    份(其中:作废     份)
批准机关股东出资情况典当企业变更后的情况批准时间批准文号
股东名称出资额占股份额%
       
       
       
典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和有无故意犯罪情况 
典当企业经营场所、保管库房及其安全防范设施安装、设置变更情况 
经营情况见附表1-3
市(州)商务局、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省商务厅年审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2011年度典当经营情况表(一)
项目\金额 去年同期数期末数同比增加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
一、资产总额(万元)    
  1.流动资产(万元)    
   货币资金(万元)    
   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万元)    
   其中:动产质押贷款余额(万元)    
   房地产抵押贷款余额(万元)    
   财产权利质押贷款余额(万元)    
  2.长期及其他资产(万元)    
二、负债总额(万元)    
  1.流动负债(万元)(万元)    
   其中:短期借款(万元)    
  2.长期负债(万元)    
   其中:长期借款(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    
  1、实收资本(万元)    
  2、其他权益(万元)    
四、收益类(万元)    
 (一)营业收入(万元)    
  1.利息净收入(万元)    
  (1)利息收入(万元)    
  其中:动产质押贷款利息收入(万元)    
   房地产抵押贷款利息收入(万元)    
   财产权利质押贷款利息收入(万元)    
  (2)利息支出(万元)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万元)    
  3.其他收入(绝当收入等)(万元)    
 (二)营业支出(万元)    
  1.营业税金及附加(万元)    
  2.业务及管理费(万元)    
  3.资产减值损失(万元)    
  4.其他业务成本(万元)    
 (三)营业利润(万元)    
  加:营业外收入(万元)    
减:营业外支出(万元)    
 (四)利润总额(万元)    
  减:所得税费用(万元)    
 (五)净利润(万元)    
五、现金流量(万元)    
 (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万元)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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