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各区县要在2012年4月份集中开展对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过程中,要采取面上检查、抽样调查、座谈问询、核查补贴机具档案、台帐及补贴财务票据等方式,深入了解补贴政策实际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其中,要按照电话调查不低于补贴受益农户10%的比例、入户核查不少于30户对补贴机具实际到位情况进行抽查。调查工作要认真填写记录表并造册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从严要求,立即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合理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保证自查自纠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深入自查,边查边改。各区县要围绕上述自查内容,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做实、做细,确保自查质量。要对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机具、补贴受益农户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力求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按时完成,及时报告。各区县要严格按照自查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全面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中列举数字要准确,说明情况要全面,反映问题要真实,提出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请各区县农机局(中心)务必在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自查汇总表、调查记录表(格式见附件1和2)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上报市局装备管理处。市局将成立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各区县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于5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区县上报的补贴购机农户调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附件:1.天津市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汇总表(略)
2.天津市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记录表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天津市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记录表
调查机具品目: 填报区县(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