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区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河池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1〕2号,以下简称《评分标准》)精神,结合我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 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确定的内容为标准,以强 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考核对象
  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对象为:
  (一)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市直、驻河池区直各相关单位:市 民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局、市公安局(含市交警支队)、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含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市司 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农机局、市市政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地震局、市供销社、市食品 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含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含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含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未被纳入201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象的单位,其绩效考评中依法行政考核分数以被纳入考核对象的市直、驻河池区直单位的平均分数计分。如对此计分方式有异议的,可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依法行政考核办公室申请纳入年度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2011年 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包括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 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评分标准》。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自查自评(2011年12月7日前)。
  各考核对象对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 准,逐项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二级指标建立卷宗,逐一建立档案盒,收集整理资料,列举佐证材料清单。根据三级指标及评分标准,对每个三级指标规定的工 作完成情况逐项分析、自评和打分,形成本地区或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自评分在《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自评分”一栏中填写。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概况;2.三级指标规定的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完成情况,自评分结果和自评分理由;3.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4.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12月7日前,各考核对象将书面年度工作报告一式五份和填写有自评分的《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报送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考核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同时将电子版年度工作报告发送至电子邮箱:hcsfzb@163.com。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