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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国土资源部近期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目标,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组织领导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与土地变更调查衔接更为紧密,并将充分运用国土资源管理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在检查范围、对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计算方式和工作程序方面都有较大调整。而从目前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市的土地变更调查卫片图斑数量及面积看,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今年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各地、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各负其责。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通市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迅速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协调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各级国土部门要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督查,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交通、铁路、水利、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合力确保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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