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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复审工作的通知

  (二)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主管部门)务于3月10日下班前将企业认定申请以及认定的企业情况汇总表等相关资料报上报省商务厅,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发省丝绸协会。

  省商务厅联系人:龙涛
  电 话:028-83220950
  省丝绸协会联系人:付晓、古小曼
  电 话:028-87668030
  电子邮箱:gxm585858@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
  2. 市(州)鲜茧收购资格证复审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四川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茧站名称

 

负责人

 

隶属企业

 

通讯地址

 

邮 编

 

企业类型

 

原鲜茧收购资格证书号(无证单位不填)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此栏缫丝企业填写

缫丝准产证号

 

缫丝生产规模

 

其中自动缫规模

 
  

茧站基本情况

设施和

环境

 

 

从业

人员

 

质量检验标准

 

质量保证制度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省商务厅(茧丝办)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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