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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4.提升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水平。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成崇川区、港闸区妇幼保健所,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均达到一级甲等标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注重基层妇幼保健业务骨干培养。严格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人员、技术准入管理,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助产技术等服务,推行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技术,强化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全面推行免费婚检服务,提高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5.推进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加大健康促进力度,帮助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和消除影响健康的危害因素。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深化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创建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努力营造卫生、整洁、和谐的人居环境。
  (三)着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坚持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关闭、破困国有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鼓励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对农村五保户等特困人群由当地政府资助其参加新农合。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帮助困难群体缓解就医困难。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坚持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加快缩小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差距。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以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将普通门诊费用逐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探索住院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模式,不断提高群众受益水平。
  3.规范基金使用与管理。根据当地筹资水平,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基本医疗保障服务项目和范围。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各类医保基金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建立约束机制,强化定点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4.改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创造条件推行新农合市级统筹。逐步统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广就医“一卡通”等措施,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探索适合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开展事前医疗救助试点,建立救助资金审批快速通道,为困难群体及时就医提供方便。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制度间的有效衔接。
  (四)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统一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目录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省招标结果进行网上采购,由公开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
  2.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将国家和省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个百分点;新农合参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以鼓励参保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
  3.加强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未经批准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五)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1.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参照试点城市的做法,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医院管理队伍职业化。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等综合绩效挂钩,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2.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与监督体系,加强项目、技术、人员和手术分级准入管理,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健全医疗机构质量控制体系,分学科建立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认真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和事故防范处理预案,把关键性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建立医疗风险信息预警系统,完善医疗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增强医疗机构抗风险能力。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控制医药费用增幅。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处方点评工作,促进合理用药。深化护理改革,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3.促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大力支持市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建设,带动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进社区,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卫生院中医科建设,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中医专科建设,弘扬中医传统优势。实施“名医培养计划”,加强中医药中青年人才培训。注重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研究,特别是中医药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综合治疗方法的研究,加强“治未病”和各种非药物疗法的研究,不断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妇幼保健院、南通体臣卫校、市中心血站整体迁建项目,启动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工程,实施市中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改扩建工程,推进通州区博爱医院、如东县中医院等整体迁建工程,不断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急救分站改扩建工程,健全市区三级急救网络,完善农村院前急救体系,不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规范县级采供血分支机构管理,加强质量控制与考核,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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