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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成国家级实验室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2~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28个;建设市级临床诊疗中心10个、医学重点学科20个、临床重点专科100个;争取医学科研成果(市以上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30个,引进国内外先进适宜技术300项,填补省内空白15项以上。
  --选拔和培养医学领军人才40名、医学重点人才80名(其中省级医学重点人才5~8人);建成卫生科技创新团队50个,有5~8个团队成为省级卫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住院医师培训基地10个、全科医师培训基地10个、社区实践基地20个,选派100名中青年骨干赴海外研修学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5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力争达600元,人口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8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制度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不断健全,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大事故查处率100%;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度,食品污染物监测网全面覆盖。餐饮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等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10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市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构建县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成应急数据库、专家库、物资储备库和监测预警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完善应急队伍和装备,卫生应急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每个县(市)分别建成一所相对独立、功能完备的急救站,并合理设置急救分站,形成较为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
  --推广运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1个,国家级农村中医机构特色专科5个,国家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新增省级以上名中医3名。
  --市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新增国家卫生城市(县城)2个、国家卫生镇4~5个、省级卫生镇10~12个,省级卫生村100~15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其中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80%。农村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加强城乡基层卫生工作
  1.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坚持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加快建设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分工合理的农村卫生服务新体系。支持县(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发展,确保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医标准和要求;抓紧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有效整合区域卫生资源,确保每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提供。推进村卫生室示范化建设,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能力。
  2.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市区、县(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确保每个街道(镇)有一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不断改善设施条件,优化服务功能,确保“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真正到位。要按照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合理设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构建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行全科团队服务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通过明确分级诊疗、降低收费标准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
  3.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综合考虑财政补助水平、实际运行成本、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严格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适宜设备范围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绩效工资政策,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采取必要的优惠激励政策,加快基层卫技人才引进。深入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养具备全科医学理念和综合知识的专门人才。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协作,有计划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开展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卫技人员水平。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连续、上门服务,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推行责任医生和家庭医生制度,实行不间断健康管理,实现服务对象由病人向全体居民转变,工作职责由单纯治病向保障居民健康转变。
  (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绩效
  1.加快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健康教育、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善设施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推进市中心血站业务楼新建项目,实施市精神卫生中心异地重建工程,完成港闸区、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如东县、如皋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实行重心下移,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在基层。密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构建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规范项目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35岁至59岁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卫生防病需要,充实和调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控制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疫情。
  3.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进一步落实结核病患者登记报告和治疗管理措施,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继续开展查灭螺工作,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强化高危行为干预,落实救治关怀政策,遏制疫情扩散势头。健全疫情监测网络,有效防范各类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推行重点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针对共同危险因素实施综合干预。优化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物资储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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